第一章 总则\n\n第一条 为加强原种场加油站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符合国家法规与标准,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n\n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原种场加油站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管理的人员和所有员工。\n\n## 第二章 管理职责\n\n第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编制、价格审定及供应商审核。\n\n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防护用品的质量检查、员工使用规范和日常监管,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进行专业审核。\n\n第五条 各加油站经理应监督本岗位防护用品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并定期将职工需求反馈给有关部门。\n\n## 第三章 防护用品的采购\n\n第六条 所有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流程与供应商信誉基准设为上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合同内容包括技术标准和国家(社馆)、行秘局证件提交。货源证明单据以及生产商的工业产品生产合格证书、GA安全认证期验证。建立主项目条款及包装物环保原则产品审批表纳入“职业病统计企业簿总表”经严格公示法随逐层检查后成本复审形式考察存费年限符合既定后分批划入基层相关班使用地址采集领取通用表格数据入消费明细簿\